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p>
2015
版)
》的通知
宁政发?/p>
2015
?/p>
146
?/p>
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p>
?/p>
2015
版)
第一?/p>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
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p>
?/p>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p>
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与准则?/p>
?/p>
第二?/p>
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标准与准则?/p>
?/p>
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见附?/p>
1
?/p>
?/p>
一类区?/p>
旧区?/p>
长江—大桥南堡—京沪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明城墙
—中山门—护城河—大明路—宁铜铁路—中山南路—集合村路—凤台路—秦淮河—长?/p>
围合的区域;
六合雄州老城(方州路—招兵河—滁河—八百河合围区域?/p>
、江宁东山老城(文靖路
?/p>
104
国道—天印大道—秦淮河合围区域?/p>
、浦口珠江老城?/p>
312
国道—团结路—城西路
—公园北路—龙华路合围区域)可参照一类区执行?/p>
二类区:指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