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p>
?/p>
?/p>
第一?/p>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p>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p>
第二?/p>
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p>
第三?/p>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p>
第二?/p>
学制与学习年?/p>
第四?/p>
我校本专科生实行学分制。全日制普通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
建筑学、城市规划专
业为五年
)
;专科基本学制为二年或三年。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本科生可提前
或推迟完成学业;专科生可推迟完成学业,但不可提前毕业?/p>
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p>
(
自入学学习时起连续计?/p>
)
:可在基本学制基础上延长二年;本科?/p>
可提前一年毕业?/p>
第三?/p>
入学与注?/p>
第五?/p>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p>
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
按期办理入学
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在学院请?/p>
(
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p>
)
,由?/p>
院报教务处备案,
假期不能超过两周?/p>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p>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取消其入学资格?/p>
新生入学前,
因患疾病不宜到校学习者,
需由新生书面申请,
委托人员持有关医院诊断证?/p>
到学院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p>
第六?/p>
新生入学后,
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录取名册组织新生填?/p>
《学生学籍卡片?/p>
?/p>
《学?/p>
登记表?/p>
?/p>
《学生卡片?/p>
?/p>
《学生学籍卡片?/p>
送交教务处,
据此登记学籍名册?/p>
《学生登记表?/p>
送交学生处;
《学生卡片》留学生所在学院使用?/p>
第七?/p>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
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p>
复查工作由学院负责实施?/p>
复查?/p>
格予以注册,正式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
资格?/p>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学院提出意见、教务处
审核报校长会议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p>
第八?/p>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
以下简称学
校指定医?/p>
)
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且一年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
年?/p>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于两周内办结离校手续并离校,否则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p>
保留入学资格须办理如下手?/p>
:
学院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并附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
明,经学院报教务处批准?/p>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
,
新生入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请,?/p>
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要求的,
学院审查后通知其入学时间及有关事项?/p>
随新生同时办
理入学手续。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p>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没有学籍,不享受休学学生和在校生的待遇?/p>
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有异议的,可依据《河北工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办?/p>
(
试行
)
》申诉?/p>
第九条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p>
每学期开学时?/p>
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持有效证件到学?/p>
办理注册手续?/p>
以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p>
不符合注册条件或不交纳学费者不予注册?/p>
因故
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当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
(
含两?/p>
)
不注?/p>
而无正当事由者,取消其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