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建设成效,根据《国?/p>
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p>
(国?/p>
[2002]10
号)和《退耕还林条例?/p>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p>
第三?/p>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要全面落实
?/p>
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
?/p>
?/p>
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握
?/p>
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p>
?/p>
等重要环
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p>
第四?/p>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p>
(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脱贫致富及地方经济发展;
(二?/p>
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p>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p>
谁退耕?/p>
谁造林?/p>
谁经营?/p>
谁受益;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注重实效?/p>
(四)坚持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品种和造林方式,实行乔
灌草相结合,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p>
(五)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p>
第二?/p>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p>
第五?/p>
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领导?/p>
省政府成立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
由主?/p>
副省长任组长?/p>
由主管副秘书长、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林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
省计划、财政、林业、畜牧、粮食、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省林业局?/p>
工程区各市?/p>
县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地的退
耕还林工作?/p>
第六?/p>
各级政府是退耕还林工程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
人?/p>
工程管理实行政府分级负责制和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把国家确定到省的退耕还?/p>
工程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逐级分解到市、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
状,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干部和班子进行年终考核的主要指标,严格检查和考核?/p>
第七?/p>
各级政府职责分工?/p>
省政府对退耕还林负总责?/p>
负责全省退耕还林任务的组织
落实?/p>
研究制定全省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和办法?/p>
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p>
市政府负责本
市退耕还林工程的安排落实?/p>
督导检查等工作?/p>
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p>
制定适合本地
的政策和办法等。县政府负责将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乡、村、农户,组织工程实施、检查验
收和政策兑现?/p>
第八?/p>
各级有关部门职责分工?/p>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