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员工不慎失火引火灾,损毁财产可否赔付?
1999
?/p>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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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
A
公司向本市一家印刷厂租借了一?/p>
100
多平方米的厂
房做生产车间?/p>
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一年,
若有一方违约,
则违约方
将支付违约金?/p>
同年
3
?/p>
6
日,
A
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险,期限
为一年?/p>
当年
A
公司因订单不断,
欲向印刷厂续租厂房一年,
遭到拒绝?/p>
因此
A
公司只好边维持生产边准备搬迁。次?/p>
1
?/p>
2
日至
18
日间,印刷厂多次?/p>
A
?/p>
司交涉,催促其尽快搬走,?/p>
A
公司经理多次向印刷厂解释,并表示愿意交付
违约金。最后,印刷厂法人代表只得要?/p>
A
公司最迟在
2
?/p>
10
日前交还厂房?/p>
否则将向有关部门起诉?/p>
2
?/p>
3
日,
A
公司职员不慎将撒在地上的煤油引燃起火?/p>
造成厂房内设备损?/p>
215000
元,厂房屋顶烧塌,需修理?/p>
53000
元,
A
公司?/p>
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p>
?
如果要赔,赔多少?为什?/p>
?
【争议?/p>
本案中厂房内设备属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公司理应赔偿?/p>
损失?/p>
这一点不存在争议?/p>
但租借合同已到期?/p>
保险公司对是否仍应对厂房屋顶
修理费进行赔偿产生了分歧?/p>
第一种意见:
租赁合同到期后,
A
公司对印刷厂厂房已不存在保险利益?/p>
第二种意见:
A
公司继续违约使用印刷厂厂房期间,厂房屋顶烧塌,即
A
公司违约行为在先,在保险标的上的利益不合法,保险公司不应给予赔偿?/p>
【评析?/p>
一、根据《保险法》第
11
条第
3
款规定?/p>
?/p>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
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p>
?/p>
。而在财产保险中,他无权对依法享有他物权的
财产,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保险利益。因此本案中?/p>
A
公司投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