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公安局户籍登记工作规范
为规范ⅩⅩ的户籍管理,特拟定以下规范?/p>
一?/p>
ⅩⅩ籍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入户
ⅩⅩ籍(指ⅩⅩ十个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是指离开
本市原户籍地就读?/p>
入伍?/p>
现因未分配工作或不分配工作等原因回原户籍地居?/p>
的人员?/p>
相关手续?/p>
1
.《毕业证》;
2.
如家庭住址发生变迁,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
3.
《户口迁移证》或《ⅩⅩ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p>
办理程序?/p>
凭以上手续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p>
办理时限?/p>
派出所当场办理?/p>
二.
ⅩⅩ籍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办理程序
1.
派遣到我市南明区工作的大中专学生?/p>
应持报到证?/p>
户口迁移证?/p>
接收单位证明?/p>
身份证到南明公安分局申办落户手续?/p>
2.
经公安局审核签章后,持上述证件、证明、户口薄、两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p>
迁入地派出所落户?/p>
3.
如单位无集体户,
原户口又不在我辖区,
需将户口搭在亲戚家的,
经派出所签出
搭户意见后,到分局办证厅审批?/p>
办理时限
:
分局办证厅当场审批?/p>
三.
随军人员入户
相关手续
?/p>
1.
申请人的《军官证》;
2.
经师级政治部门审批的随军人员情况审批表;
3.
随军人员的原籍户籍证明;
4
.《结婚证》?/p>
办理程序?/p>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分、县(市)局或市局户籍窗口审批?/p>
办理时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