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未清偿债务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
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p>
不得滥用公司?/p>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p>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p>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逃避债务?/p>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p>
应当对公?/p>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p>
?/p>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p>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p>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p>
销?/p>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p>
第一百八十三?/p>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p>
项?/p>
?/p>
(五?/p>
项规定而解散的?/p>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开始清算?/p>
第一百八十四?/p>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p>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p>
公司未了结的业务?/p>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p>
债权、债务?/p>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p>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
讼活动?/p>
第一百八十五?/p>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六十日内?/p>
报纸上公告?/p>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p>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p>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p>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p>
债权人申报债权?/p>
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p>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p>
一?/p>
公司清算时,
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p>
将公司解?/p>
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
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p>
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p>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
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