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修订稿?/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p>
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
生产条件下从事生产活动,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p>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
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
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以下简?/p>
企业)?/p>
第三?/p>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p>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p>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p>
第四?/p>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p>
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p>
第五?/p>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
的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p>
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p>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p>
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p>
第六?/p>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