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p>
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p>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p>
防止伤亡?
特制定本制度?/p>
一、事故统计报?/p>
(一?/p>
发生重伤事故后,
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p>
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用最快的速度报告企业主管?/p>
门?/p>
(二)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
1-2
人的事故后,事故现场?/p>
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企业负责人?/p>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p>
立即报告企业?/p>
管部门、园区安监部门和区安监局、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p>
(三)发生伤亡事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报、虚报、瞒报或故意拖延报告,任何单
位和个人也不得阻碍和干预企业执行报告?/p>
(四)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
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p>
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p>
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一?/p>
物件时,必须无条件提供。同时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标识、记录、拍照或摄像?/p>
死亡事故的现场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清理?/p>
二、事故调查:
(一?/p>
1
?/p>
2
人的重伤事故,由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综治办、安监部门负
责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p>
(二)一般死亡事故,由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综治办、园区安监部门会?/p>
区安监局、公安、监察、工会组织调查,企业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p>
(三?/p>
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
必要时,
也可以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