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有权利决定是否为权利而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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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为权利而斗争》后有感
在老师的指引下,我有幸赏读了这?/p>
9000
字的演讲稿。这是一篇激情昂?/p>
的文章,
让初涉法海的我大大地领略了椰林作为法学大家的风采?/p>
同时?/p>
也让?/p>
认识到了对严肃严谨的法学的文字描述也是可以优雅隽永的?/p>
其严密的逻辑性和
精深的法理分析,更是让我如醍醐灌顶,有豁然开朗之感?/p>
作者从法的起源开?/p>
,
论证法是在斗争中形成?/p>
,
斗争才是法的生命
;
为权?/p>
而斗?/p>
,
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
,
而且还是维护自己的人格尊?/p>
,
维护受伤?/p>
的法感情
,
因?/p>
,
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而不愿为权利而斗
?“法本身将遭到破坏?因此
,
为权利而斗争是“实现法所必须的”。作者又
提出了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
:
权利人如不主张自己的权利
,
法只能是一纸空
?/p>
,
而那些逃跑者则对共同的事业犯下了背信弃义之罪?/p>
倘若如此
,
整个社会的法
律秩序将会逐渐丧失
,
而社会中每个人的现实利益亦会丧失
,
在此
,
作者继续论?/p>
,
由于个人权利遭侵?/p>
,
而导致法本身遭侵?/p>
,
因此主张个人权利就是主张?/p>
,
个人
权利就是法本?/p>
,
为权利而斗争就具有了伟大而崇高的意义——捍卫法的人格与
尊严?/p>
耶林以法感情为理论基础主张自己的权利乃是一种义务?/p>
他将农民和国民拿
出来作比较?/p>
一个农民几英尺的土地被人耕种,面积不算大,如果该农民诉诸司法程序?
出的代价可能比他赢回的利益大得多?/p>
故而此时农民常常选择就此作罢?/p>
放弃了对那几英尺
土地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似乎无可厚非?/p>
但如果换成国民,
对他国侵占自己一平方英里的荒
地却难以容忍?/p>
甚至不惜用战争来维护领土主权?/p>
同样是权利遭受侵犯,
同样是追究的代价
大于赢回的物质利益,为什么人们的反应截然不同,难?/p>
?/p>
对丘比特容许之事,对牛则不被
容许?/p>
?/p>
。原因在于那看似毫无价值的荒地背后包含了国民浓厚的法感情,当这种法感情?/p>
到触动,
国民在乎的就不再是物质利益,
而是法感情的满足?/p>
耶林挑明了一直深藏于我们?/p>
心的一种感情,
过去我们称之为冲动,
抑或是感性,
然而在耶林看来这种法感情恰恰是至高
理性的表现,因为它植根于对法的皈依?/p>
从个人层面上,耶林开门见山地指出,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这是因为人的生
存不仅需要具备物质条件,
精神条件也必不可少?/p>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p>
自杀者轻生很少是?/p>
为难以忍受物质的极度匮乏?/p>
大都是因为自觉活着的基本尊严受到践踏?/p>
如何维护这种精神
上的生存条件呢?耶林说,
人在权利之中方具有精神的生存条件?/p>
并依靠权利保护精神的?/p>
存条件,
完全放弃权利就是精神上的自杀?/p>
权利主体通过劳动等方式将权利凝聚到物上,
?/p>
即通过使物成为我的物,给它打上了人格的印记,人格的外缘扩展至此物。一旦侵害此物,
就是侵害权利人的人格?/p>
也就是侵害权利人的法感情?/p>
由于我们人背负着捍卫自己人格的义
务,与侵害行为斗争的义务也随之降临。如果逃避斗争的义务,无异于精神的堕落?/p>
耶林又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证了为权利而斗争是对社会的义务的观点。从正面
来说?/p>
具体权利依赖抽象权利,具体权利不仅从抽象的法中获得生命和力量,而且将由?
获得的力量返还给抽象的法。抽象的法规,只有通过不断化为具体权利并且不断得到实现?/p>
才能存续下去?/p>
否则将沦为一纸空文?/p>
公法规定的实施仰仗官吏对其义务的忠实?/p>
私法规定
的实施则取决于权利人的利益关心和法感情?/p>
为了保证法的实施?/p>
耶林认为可以将具体权?/p>
视为国家赋予个人的权能,
通过主张权利?/p>
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力这一狭小的范围内?/p>
发挥着
维护法律本身的重大作用。这是由于这种重大作用,人们应当更加认真地对待自己的权利?/p>
从反面来说,单个人不为权利而斗争,将使他的同胞沦为牺牲品?/p>
耶林举了一例,
1000
名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