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财政部于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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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修订印发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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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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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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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号,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
,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åŠ?/p>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å…?/p>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ã€?/p>
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
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ï¼?/p>
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
(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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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ã€?/p>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å…?/p>
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é¢?/p>
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ã€?/p>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
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ã€?/p>
通常情况下,
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
同时,企业对
该业务应当一
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对某些补助只能采用一种方法,例如,对一般纳ç¨?/p>
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只能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