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è´?/p>
量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ï¼?/p>
保证研究生招生工ä½?/p>
的公平与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ã€?/p>
2019
年全国硕å£?/p>
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p>
2018
�/p>
5
号)和《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åŽ?/p>
�/p>
2019
�/p>
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ã€?/p>
第一æ�?/p>
指导思想和原åˆ?/p>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â€?/p>
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æ–?/p>
加强监督管理ï¼?/p>
切实严明招生纪律ï¼?/p>
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
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ã€?/p>
第二æ�?/p>
组织与管ç�?/p>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纪委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ã€?/p>
(二)各学院、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行为主体和责
任主体。学院须成立
7
人以上(å�?/p>
7
人)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é¢?/p>
导小组,
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ã€?/p>
负责学院行政工作的院领导æ‹?/p>
任组长,
是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学位与研
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直接责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