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
生,特制定本规定?/p>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民爆企业危险品场所?/p>
3
、职?/p>
3.1
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门?/p>
3.2
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p>
专业单位进行检测?/p>
3.3
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p>
4
、工作规?/p>
4.1
防雷措施?/p>
4.1.1
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p>
4.1.2
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p>
?/p>
GB50057
)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
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p>
大于
10Ω
;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
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
,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p>
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p>
30Ω
,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p>
4.1.3
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p>
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p>
4.2
接地保护
4.2.1
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加有规
...
4.2.2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
GBJ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