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p>
为了更好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服务,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便民的原则和推行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p>
第二?/p>
本局在区政务中心设立“申报窗口?/p>
(以下简称“窗口?/p>
?/p>
,统一受理本区范围内的下列
行政许可事项
:
(
一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
(
?/p>
)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
(
?/p>
)
特种车辆行驶道路、桥梁许?/p>
;
(
?/p>
)
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管线、杆线设施许?/p>
;
(
?/p>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设立核?/p>
;
(
?/p>
)
燃气?/p>
(
?/p>
)
供单位、瓶装气供应点(城市新建燃气企业)许?/p>
;
(
?/p>
)
户外广告设置和张贴、张挂宣传品许可
;
(
?/p>
)
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许可;
(
?/p>
)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p>
(
?/p>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