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
第一?/p>
民法总则
第一?/p>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p>
自然?/p>
第三?/p>
人格?/p>
第四?/p>
法人
第五?/p>
法律行为
第六?/p>
代理
第七?/p>
诉讼时效
第一?/p>
民事法律关系
1.
民法?/p>
民法是民法规范的综合?/p>
民法学以民法规范的结构?/p>
功能?/p>
效力及适用等问题为研究内容?/p>
2.
民法规范调整对象?/p>
《民法总则》第
2
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
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注:并不是所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都归民法调整,?/p>
法调整的只是一部分?/p>
3.
民法(民法规范)的适用?/p>
民法规范通过
涵摄
的过程得以适用。涵摄:指将
特定案件事实
(生?/p>
事实
s
)置?/p>
法律规范的要?/p>
?/p>
T
)之下,?/p>
获得一定结?/p>
?/p>
R
)的一种思维过程?/p>
涵摄的逻辑结构
大前?/p>
T
?/p>
R
(具?/p>
T
的要件时,即适用
R
的法律效果)
小前?/p>
S=T
(特定的案件事实
S
该当?/p>
T
的要件)
结论
S
?/p>
R
(特定的案件事实
S
,适用?/p>
R
的法律效果)
确定演绎推理三段论的大前提(确定民法规范的完整内容)
。在寻找民法规范,进行涵摄的过程
中,初步了解案件事实最可能适用的民法规范后,最重要工作?/p>
分解法律规范?/p>
T
)的要件
?/p>
确定?/p>
全部的要件特?/p>
?/p>
M1,M2,M3,M4
等)和法律效果?/p>
民法规范的内容分?/p>
规范内容
构成要件?/p>
M
?/p>
:
加害人基于过错实施加害行为,并因此侵害受害人生命权?/p>
法律效果?/p>
R
?/p>
:赔偿义务人应当对赔偿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p>
侵权责任?/p>
要件特征
M 1.
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过?/p>
M2.
加害人实施了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加害行?/p>
M3.
受害人的生命权遭受侵?/p>
M4.
加害行为与生命权遭受侵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效果
1.
精神
损害赔偿:依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确定具体的赔偿数?/p>
2.
财产
损害赔偿:须赔偿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
?/p>
判断特定案件事实?/p>
S
)等否完全该当于构成要件?/p>
M
)的全部要件特征?/p>
M1,M2,M3,M4
等)
?/p>
如果
特定的案件事实能够该当于构成要件的全部要件特?/p>
?/p>
则发生该民法规范所定的法律效果
?/p>
R
?/p>
?/p>
如果特定的案件事?/p>
不能
该当于构成要件的全部要件特征
(不能满足一个以上的要件特征?/p>
?/p>
那么?/p>
民法规范不能得到适用
,该民法规范的法律效果(
R
)不能发生?/p>
4.
民法规范与民法法?/p>
“民?/p>
法条
”是“民法规范”的
载体之一
?/p>
“民法规范”的
其他载体
还有
习惯、法?/p>
等?/p>
5.
民法规范的适用结果?/p>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p>
民法规范通过涵摄的过程得到适用,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后果,即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