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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各家的比较

 

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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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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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着自己的本性生活着。他对人性比较悲观,认为而人的本?

是趋利避害?/p>

无休止地追求个人权利和利益的?/p>

这样?/p>

人与人之间必然会产生争执?/p>

最后导致战争,所以自然状态就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人与人

就象狼一样”。在这里,没有善良与邪恶、是非曲直,唯有欺诈和力量,一切陷?/p>

混乱之中?/p>

 

?/p>

 

约翰洛克

 

?/p>

 

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自然法行事,享有同等的自然权利,即生命权?

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人们自由、平等,没有从属关系。洛克对人性持乐观态度?/p>

自然状态也不是“永久的战争状态”,而是“和平、善意和互相的帮助的状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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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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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p>

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真实的平等?/p>

人们之间即便存在着自然的不平等?

但这一不平等的影响几乎为零。人类自我完善的能力使生产不断发展,但是随着?/p>

有制的产生,

人类却越来越走向不平等?/p>

 

卢梭将这一过程分解为三个阶段?/p>

他指出:

“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与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

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卢梭坚持人性本善的?/p>

点,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生活的自然人天性善良,具有两种天赋的感情,自爱心与

怜悯心,还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即自由与平等,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自?/p>

人之间很少有交往,各自的需要又易于满足,他们是独立而自由的。因此,在自?/p>

状态下的人们只有年龄、体质的不同而存在的自由不平等,而无财产、政治上不平

等,他们快乐地、幸福、自由地生活着?/p>

 

 

 

社会契约?/p>

 

霍布?/p>

 

霍布斯认为,

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自危的战争状态,

这有违于人类自我保全的原则,

所以理

性为人们提出一些简单可行的和平条款?/p>

即“自然法则”?/p>

但是只要自然状态继续存在,

?/p>

的理性无法有效制约激情,

“自然法则”就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p>

因此?/p>

需要一种外在力?/p>

的约束,

以确保和平及实施自然法?/p>

于是人们就缔结一项契约,

每个人都同意把其全部权利

转让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

把众人的意志变成一个人的意志?/p>

也就是说?/p>

指定一

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会议担当起他们的人格,

集合在一个人格里的人群就是国家,

承担着?/p>

个人格的人,叫做元首,拥有主权?/p>

 

约翰洛克

 

认为?/p>

虽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都拥有完整的自然权利,

但自然状态也有缺陷?/p>

一是人们所

享受的自然权利没有稳定的保障?/p>

常常面临着受他人侵犯的危险?/p>

二是一旦自然权利被侵犯?/p>

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成为适用自然法的法官?/p>

人都是有超越理性的激情,

这种自己

当自己法官的做法显然有违自然公正原则。因此,为了终止自然状态中存在的混乱与无序?/p>

人们应该建立一项政治国家的契约?/p>

但人们在签订契约后仍然保留着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p>

有自然权利,让渡给政治国家的不过是实施自然法的权?/p>

(

司法?/p>

)

,即保护人们自然权利?/p>

权利?/p>

 

卢梭

 

认为?/p>

人类由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

是历史的必然?/p>

因为?/p>

人类有一种自我完善的能力?/p>

而各种客观条件的综合作用则使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p>

这由于个人独立生活非常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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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各家的比较

 

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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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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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着自己的本性生活着。他对人性比较悲观,认为而人的本?

是趋利避害?/p>

无休止地追求个人权利和利益的?/p>

这样?/p>

人与人之间必然会产生争执?/p>

最后导致战争,所以自然状态就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人与人

就象狼一样”。在这里,没有善良与邪恶、是非曲直,唯有欺诈和力量,一切陷?/p>

混乱之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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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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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自然法行事,享有同等的自然权利,即生命权?

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人们自由、平等,没有从属关系。洛克对人性持乐观态度?/p>

自然状态也不是“永久的战争状态”,而是“和平、善意和互相的帮助的状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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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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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p>

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真实的平等?/p>

人们之间即便存在着自然的不平等?

但这一不平等的影响几乎为零。人类自我完善的能力使生产不断发展,但是随着?/p>

有制的产生,

人类却越来越走向不平等?/p>

 

卢梭将这一过程分解为三个阶段?/p>

他指出:

“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与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

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卢梭坚持人性本善的?/p>

点,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生活的自然人天性善良,具有两种天赋的感情,自爱心与

怜悯心,还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即自由与平等,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自?/p>

人之间很少有交往,各自的需要又易于满足,他们是独立而自由的。因此,在自?/p>

状态下的人们只有年龄、体质的不同而存在的自由不平等,而无财产、政治上不平

等,他们快乐地、幸福、自由地生活着?/p>

 

 

 

社会契约?/p>

 

霍布?/p>

 

霍布斯认为,

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自危的战争状态,

这有违于人类自我保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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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自然法则”?/p>

但是只要自然状态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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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则”就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p>

因此?/p>

需要一种外在力?/p>

的约束,

以确保和平及实施自然法?/p>

于是人们就缔结一项契约,

每个人都同意把其全部权利

转让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

把众人的意志变成一个人的意志?/p>

也就是说?/p>

指定一

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会议担当起他们的人格,

集合在一个人格里的人群就是国家,

承担着?/p>

个人格的人,叫做元首,拥有主权?/p>

 

约翰洛克

 

认为?/p>

虽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都拥有完整的自然权利,

但自然状态也有缺陷?/p>

一是人们所

享受的自然权利没有稳定的保障?/p>

常常面临着受他人侵犯的危险?/p>

二是一旦自然权利被侵犯?/p>

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成为适用自然法的法官?/p>

人都是有超越理性的激情,

这种自己

当自己法官的做法显然有违自然公正原则。因此,为了终止自然状态中存在的混乱与无序?/p>

人们应该建立一项政治国家的契约?/p>

但人们在签订契约后仍然保留着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p>

有自然权利,让渡给政治国家的不过是实施自然法的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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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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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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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由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

是历史的必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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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真实的平等?/p>

人们之间即便存在着自然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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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却越来越走向不平等?/p>

 

卢梭将这一过程分解为三个阶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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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与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

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卢梭坚持人性本善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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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悯心,还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即自由与平等,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自?/p>

人之间很少有交往,各自的需要又易于满足,他们是独立而自由的。因此,在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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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p>

 

霍布斯认为,

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自危的战争状态,

这有违于人类自我保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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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只要自然状态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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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同意把其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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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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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格的人,叫做元首,拥有主权?/p>

 

约翰洛克

 

认为?/p>

虽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都拥有完整的自然权利,

但自然状态也有缺陷?/p>

一是人们所

享受的自然权利没有稳定的保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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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一旦自然权利被侵犯?/p>

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成为适用自然法的法官?/p>

人都是有超越理性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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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应该建立一项政治国家的契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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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洛克卢梭三者思想区别 - 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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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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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着自己的本性生活着。他对人性比较悲观,认为而人的本?

是趋利避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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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自然法行事,享有同等的自然权利,即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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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真实的平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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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却越来越走向不平等?/p>

 

卢梭将这一过程分解为三个阶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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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生活的自然人天性善良,具有两种天赋的感情,自爱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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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自危的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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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种外在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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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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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应该建立一项政治国家的契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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