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p>
?/p>
2
·
20
”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p>
2012
?/p>
2
?/p>
20
?/p>
23
?/p>
35
分,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在浇注水轮机转轮下环(以下简称下
环)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13
人死亡,
1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224.0
万元?/p>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陈政高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
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受省委
书记王珉、省长陈政高委派,赵化明副省长立即率领有关方面负责人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伤
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分别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p>
援和调查工作?/p>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政府组成了
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梁彦任组长,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公安厅、鞍山市人民?/p>
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
?/p>
2
·
20
?/p>
重大爆炸事故调查?/p>
(以
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邀请省人民检察院、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p>
加?/p>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p>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p>
现将?/p>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单位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p>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p>
(以下简称铸钢厂?/p>
为非法人单位?/p>
隶属于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重机公司)。重机公司为股份制企业,独立法人单位,最大股东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其发展
战略规划、对外提供担保、融资、合资合作、资产重组、战略联盟等重大事项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决策,?/p>
余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由重机公司自主管理?/p>
1.
铸钢厂?/p>
该厂始建?/p>
1936
年,
是生产各种材质铸钢件?/p>
钢锭和弧形连铸坯的大型专业生产企业?/p>
2010
?/p>
6
月,
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北部厂区搬迁至灵山重机公司制造基?/p>
(事故发生地点)
?/p>
占地面积
143292.7m
2
?/p>
固定资产
5.67
亿元?/p>
2011
销售收?/p>
8.65
亿元。该厂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
45
万吨钢,其中铸钢?/p>
7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