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p>
第一?/p>
?/p>
?/p>
第一?/p>
为贯彻落?/p>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p>
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p>
(中发?/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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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号)精神,切
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p>
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水平?/p>
推进
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
队伍建设规定?/p>
(教育部令第
24
号)
?/p>
《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
例(试行)》(
2007
?/p>
5
月修订)及有关人事规定,制定本实?/p>
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职辅导员?/p>
专职辅导员是指学
校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
包括院团?/p>
书记(副书记?/p>
、学生公寓驻楼辅导员等正科级以下从事学生?/p>
作的人员?/p>
第三?/p>
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坚持评聘结合?/p>
平等竞争?/p>
?/p>
优聘任、宁缺毋滥的原则?/p>
第四?/p>
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p>
任职条件等要求,
充分考虑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p>
坚持工作?/p>
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政治强、业?/p>
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注重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
绩,
特别是关键时刻的表现?/p>
对于中级以下职务侧重考察工作?/p>
绩,
对于高级职务侧重考察组织领导能力?/p>
科学研究能力和研?/p>
成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