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环保部日前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具体内容
如下?/p>
第一?/p>
为规范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引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
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环境准入条件?/p>
第二?/p>
本环境准入条件适用于新建?/p>
改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
生活垃圾?/p>
烧项目参照执行?/p>
第三?/p>
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p>
城乡总体规划?/p>
土地利用?/p>
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关规划及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p>
第四?/p>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p>
风景名胜区?/p>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p>
地方法律法规?/p>
标准?/p>
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
项目建设应当满足所在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鼓励利用现
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改建或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p>
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生活垃圾
处理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预留项目改建或者扩建用地,并兼顾区域供热?/p>
第五?/p>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当选择技术先进?/p>
成熟可靠?/p>
对当地生活垃圾特性?/p>
应性强的焚烧炉,在确定的垃圾特性范围内,保证额定处理能力。严禁选用不能达到污染
物排放标准的焚烧炉?/p>
焚烧炉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炉膛内焚烧温度?/p>
850
℃,
炉膛内烟
气停留时间≥
2
秒,焚烧炉渣热灼减率?/p>
5%
?/p>
应采用?/p>
3T+E
”控制法使生活垃圾在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