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试行?/p>
第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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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p>
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
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
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
检查验收及其组织管理。其他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参照本办法
执行?/p>
第三?/p>
甘肃省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在?/p>
肃省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核查验收三级管理?/p>
第四?/p>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的原则。县级林业局负责?/p>
查本县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任务各实施单位的抚育工?/p>
质量,各市(州)、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复查辖区各单位
的抚育自查工作,省林业厅负责组织全省的省级核查验收工
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委托具有林业相关资质?/p>
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开展检查验收工作?/p>
(二)科学检查、注重效率的原则。森林抚育检查验?/p>
工作以现场检查为基础,实行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p>
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