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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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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移民补偿投资?/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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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编制规定更新时间:
2010-11-29
前言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投资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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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编制规定》是根据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
地移民设计规范?/p>
(SL290-2003)
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标准?/p>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p>
(SL290-2003)
的延伸和配套使用的技术标准,适用于枢纽工程水库区、枢纽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建设
区的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本规定不再区分枢纽工程水库区、枢纽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建设
区,而是按照概(估)算编写顺序编制,有区别的地方进行说明?/p>
本标准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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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系本标准的总纲,并规定了适用范围?/p>
——编制依据、原则及基本资料,要求依据充分、实事求是,基本资料要求可靠、全面;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p>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项目划分,要求统一、规范;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费用构成,要求合理、科学;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单价分析,要求操作性强?/p>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编制方法,要求简明、操作性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估算编制方
法。本标准为全文推荐?/p>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解释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