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
喷灯作业
(
以下简?/p>
?/p>
电气?/p>
?
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p>
第二?/p>
在井口房、原煤仓、地销仓和产品仓上下、皮带栈
桥、选煤厂房、装车站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视同于井下作业,严
格执行本制度?/p>
第三?/p>
本办法适用于伊化矿业公?/p>
(
以下简称公?/p>
)
所属各
单位及在公司施工的所有单位?/p>
第二?/p>
管理办法
第七?/p>
严禁在回风巷?/p>
密闭前附?/p>
20
米范围内巷道顶部?/p>
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地点?/p>
油脂等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p>
有可
能瓦斯积聚、瓦斯或煤尘超标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p>
第八?/p>
严禁在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运
行的胶带机巷?/p>
采掘工作面生产期间?/p>
油箱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p>
第九?/p>
能在地面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在井下作业;井下可
以使用其它方法解决的,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p>
第十?/p>
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
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电气焊作业?/p>
第十一?/p>
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
完成,不得在井下电气焊作业?/p>
第十二条
每队井下电气焊每月累计次数规定:综采一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