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财政法制与财政监?/p>
(
一
)
一、财政法制与依法理财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发展,
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程度和依法行政?/p>
依法
理财的水平日益提高,
已初步形成了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
度框架?/p>
与此同时?/p>
财政执法也在不断地规范,
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正在形成?/p>
但是?/p>
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目前我国财政法制建设的总体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p>
政立法中尚存在着与财政改革和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
财政执法中时常出现不合法和不适当
的问题,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改革的深化和财政法制的严肃性?/p>
在加强财政法制建
设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对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重要意义的认识。第一?/p>
依法
行政和依法理财,是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要求。加强财政管理,就是要建立健全的、覆
盖财政收支各个层面的管理机制?/p>
逐步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化和法治化?/p>
无论是加强财
政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还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都必须依照并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p>
只有运用法律手段?/p>
将法治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p>
才能够保
证财政行为的规范化。第二,加强财政法制建设?/p>
有助于有效地行使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
政的作用?/p>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p>
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平分配、调节经
济运行等方面。深化财政改革,就是要按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活动范围和作用方式,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职能?/p>
这一切都
需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科学的立法,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通过严格的执法,使之行之?/p>
效、监督有效。第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是促进和规范财政改革的重要保障。在改革与法
制建设的关系上,应该坚持并强调一手抓改革与发展,一手抓法制?/p>
立足于本国国情,
通过比较和借鉴来吸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和做法?/p>
是我们加强财
政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一项重要内容?/p>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其公共财?/p>
管理方面的基本经验便是充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
坚持依法理财?/p>
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p>
的水平。从总体上看,其财政法制建设的主要特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财政法律制?/p>
较为健全。财政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均有法可依,法律规定比较科学、合理,财政?/p>
的效力等级较高,可操作性也比较强。第二,
能够依法进行财政管理?/p>
许多国家的预算编?/p>
草案相当细致,几乎对每一项开支都有详细的论证。立法机构对预算的审批程序极其严格,
审批过程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很高。在收入方面,无论开征税种、设立收费项目,还是发行?/p>
债,
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p>
在支出方面,
政府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支出来提供良好的公共产
品和服务?/p>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预算,
则须根据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审批。第三,
重视
对财政执法的监督?/p>
各个执法监督机构之间有明确的职责分工?/p>
追究法律责任一视同仁,
?/p>
执法不严格,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p>
二、财政监管在依法理财中的重要地位
所谓财政监管,
是财政机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p>
企事业单
位及其他组织涉及财政收支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的审查?/p>
稽核与监督检查活动?/p>
财政?/p>
管寓于管理活动当中,
体现财政管理的本质属性,
与资金运动同步进行,
其主要作用就是及
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保证财政分配的科学、正确和有效?/p>
在我国,
财政监管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机关?/p>
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管的执法主体?/p>
财政监管
是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共同任务,
各级财政机关内部的预算编制?/p>
预算管理?/p>
国库?/p>
业务机构都行使监管的职能?/p>
同时?/p>
为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p>
发挥财政检查这一体现监管?/p>
能内在属性的必要手段?/p>
各级财政机关内部还设有财政监管专门机构,
专门行使财政检查职
责?/p>
财政机关专门监管机构?/p>
一方面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对财政监管的业务指导?/p>
另一方面?/p>
照分级负责的财政管理体制对本级财政负责,
接受本级政府管理?/p>
及时向本级财政和政府?/p>
告财政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或问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