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电子证据收集取证中面临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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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违法犯罪活动多会渗透着电子证据。各
国各地区大力开展电子证据取证工作的实践证明,含有犯罪活动信息的电子?/p>
据,
能够在犯罪侦查和法庭审判中显示巨大的作用?/p>
因此?/p>
文章主要探讨了当?/p>
我国刑事诉讼中在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的几个基本问题?/p>
并提出了相应的对
策与建议?/p>
[
关键?/p>
]
电子证据;收集取证;对策与建?/p>
一、当前我国电子证据取证中存在的问?/p>
(一)电子证据的证据类别归属与证明力
我国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电子证据的证据类别?/p>
从而导致电子证据的证据?/p>
格和证明力的判断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p>
此外?/p>
学术界对于电子证据的类型归属?/p>
也并没有统一标准?/p>
笔者认为,
只有确定电子证据的类别归属,
才能够为司法?/p>
践提供明确的理论指引?/p>
才能够为具体的刑事案件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p>
而关?/p>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问题?/p>
不能单纯将其规定为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p>
因为证据?/p>
证明力与案件的客观事实密切联系,
只有结合案件?/p>
综合考虑各个客观因素而确
定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问题?/p>
(二)电子证据的取证权力问题
由于电子证据具有可复制?/p>
可转移等特殊性,
法律应该对侦查机关在电子?/p>
据的取证过程中所实施的取证行为和方式以及取证人员的权力限定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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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证据取证人员只有具备合法的取证身份
,
且具备相应的取证权力,才能执行相
应的取证活动?/p>
从而确保电子证据获取的合法性?/p>
这也使得侦查机关可以确实?/p>
到不滥用?/p>
泛用取证权力?/p>
避免因权力不明而导致的违法性证据收集?/p>
侵犯公民
隐私等问题发生?/p>
(三)电子证据的收集主体问题
电子证据的收集影响着下一步的诉讼活动?/p>
任何不规范不合法的操作方式都
会使得收集的证据不完整或不具备证明力?/p>
因此?/p>
电子证据的收集主体应该再?/p>
确相关的法律规范,避免实践中的不合法而引发法律争议?/p>
(四)电子证据的取证手段问题
在对虚拟空间取证时,司法工作人员都是使用秘密侦察手段收取电子证据
的,
这便对公民的个人隐私带来了威胁,
因为人们的隐私在一定程度上被他人获
悉,并会可能随时被他人利用。当侦查人员秘密介入调查时,搜获的电子证据,
便很容易因为其手段的不合法,
导致公民的个人权益收到侵害,
并可能对案件?/p>
成不良的社会影响?/p>
二、针对电子证据取证问题的对策与建?/p>
(一)确立电子证据的独立证据地位
根据世界上的立法潮流,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关于电子证据立法上的?/p>
验,
结合司法实践上的经验?/p>
发挥司法解释的灵活性作用,
规定电子证据的收?/p>
程序、规范电子证据的认定规定,加快构建符合我国特色的电子证据法制体系?/p>
为惩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使电子证据的取证具有更强的操作性?/p>
我国
立法、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表?/p>
,
我国应当明确电子证据的法律地?/p>
,
使其能够作为
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而存在,从而肯定其在实践中的证明效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