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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行政组织理è®?/p>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大体可分为三部分——(一)理想的行政组织:韦伯理想的行政
组织主要特点为,
1
、组织成员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组
织目标;
2
、组织目标的实现,必须实行劳动分工;
3
、按等级制度形成一个指挥链ï¼?/p>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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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关系上,表现为一种非人格化的关系,换句话说,他们之间是一种指挥和服从的关
系,这种关系由不同的职位和职位的高低来决定;
5
、承担每个职位的人都需经过甄选,å¹?/p>
经过考试和培训;
6
、人员实行委任制,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任命的,而不是选举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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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非组织所有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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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薪金ï¼?/p>
并且有明文规定的升迁制度和考核åˆ?/p>
度;
9
、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中的法规和纪律,这些规则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适用
于一切情况。韦伯认为,这种理想的行政组织是最符合理性原则的,其效率是最高的ã€?/p>
(二)韦伯对权力的分类: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的ã€?/p>
他把权力划分为三大类ï¼?/p>
1
、合理的法定权力ï¼?/p>
2
、传统的权力ï¼?/p>
3
、神授的权力。韦伯认
为,在这三种权力当中只有合理和法定的权力是行政组织的基础,因为这种权力能保证ç®?/p>
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干来选拔人才,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力。这æ˜?/p>
保证组织能够健康发展的最好的权力形式ã€?/p>
(三)理想的行政组织管理制度:韦伯认为,行政组织中除了最高领导外的每一个官
员,都应按下列准则被任命和行使职能,
1
、他们在人身上是自由的;
2
、他们按明确规定
的职务等级系列组织起来;
3
、每一职务都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职权范围;
4
、职åŠ?/p>
是通过自由契约关系来承担的ï¼?/p>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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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是以技术水平为依据挑选出来的ï¼?/p>
他们是被任命
而非选举的;
6
、他们有固定的薪金报酬,绝大多数有权享受养老金,雇佣当局只有在某äº?/p>
情况下才有权解雇这些官员ï¼?/p>
但这些官员则始终有辞职的自由ï¼?/p>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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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工作是任职者唯一
的,或至少是主要工作ï¼?/p>
8
、它成为一种职业,有着一种按年资或成就或两者兼有之的升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