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资格审?/p>
(二?/p>
1.
高校当年录取新生
(三)(
1
?/p>
每年
3
月,
由当年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下简称“高考学生”)
本人填报《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由户籍所在地?/p>
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后,经就读高中学校审查。村(居)委会或?/p>
?/p>
(街道)
民政部门及就读高中应明确签署“贫困属实,
该生诚实可信?/p>
无违纪违法行为?/p>
的审查意见?/p>
(四)(
2
?/p>
各高中学校汇总后填报
?/p>
XXXX
年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及《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
分别报送高考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资助中心”)?/p>
(五)(
3
?/p>
高考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p>
到区县资助中心领取并填报
《重庆市?/p>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p>
(六?/p>
2.
高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
(七)(
1
)每?/p>
12
月前,根据教育部要求,由学生本人在学校领取并填报《高等学
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付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经生源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
部门审查,并明确签署“贫困属实,该生诚实可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意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