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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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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p>
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p>
为加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部制定了《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p>
。现印发?/p>
你们,请遵照执行?/p>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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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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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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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p>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p>
为加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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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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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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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p>
开采的监督管理?/p>
作,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监督管理行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
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