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的税务与会计处ç�?/p>
问:
我单位属市级集体企业ï¼?/p>
收到房地产开发商转来的拆迁补偿款ï¼?/p>
请问拆迁补偿款应当支
出哪些项目?税务方面如何处理ï¼?/p>
答: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性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ã€?/p>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
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ã€?/p>
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
搬迁企业按规
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
得的土地转让收入ã€?/p>
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ï¼?/p>
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
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ã€?/p>
土地使用权ã€?/p>
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
用ã€?/p>
对于
政策性搬è¿?/p>
,财务及会计方面ï¼?/p>
�/p>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å…?/p>
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p>
(财ä¼?/p>
[2005]123
号)规定ï¼?/p>
⑴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
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ã€?/p>
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
一å¹?/p>
转增专项应付款ã€?/p>
⑵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因搬迁出售ã€?/p>
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ï¼?/p>
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ï¼?/p>
其净损失核销ä¸?/p>
项应付款ï¼?/p>
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ã€?/p>
⑶企业搬迁结束后ï¼?/p>
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
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ï¼?/p>
由此增加的资本公
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
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
应计入当期损益ã€?/p>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
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ã€?/p>
税务方面ï¼?/p>
�/p>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的通知
�/p>
(财ç¨?/p>
[2007]61
号)规定ï¼?/p>
⑴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ï¼?/p>
①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
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ã€?/p>
用é€?/p>
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
,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ã€?/p>
②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
造,
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ï¼?/p>
可在企业政策性搬è¿?/p>
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ã€?/p>
③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ã€?/p>
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ï¼?/p>
应将
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ã€?/p>
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
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ã€?/p>
④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ï¼?/p>
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
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ã€?/p>
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ï¼?/p>
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å¾?/p>
额,
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ï¼?/p>
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ï¼?/p>
其余额并入搬迁企
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ã€?/p>
⑵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ã€?/p>
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
其取得的æ�?/p>
迁收入,
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
不计入企
业的总收入ã€?/p>
⑶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做税务处理的,
不再调整ï¼?/p>
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
按照本通知的规
定执行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