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章程
序言
天津大学的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
1895
?/p>
10
?/p>
2
日,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p>
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p>
1951
?/p>
9
月,经国家高等教育院系调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批准,定名天津大学?/p>
1959
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p>
2000
?/p>
,
被确定为?/p>
家?/p>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p>
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学校以兴学强国为办学宗旨,穷究学理,作育人才,
传承文明,振兴中华,塑造未来;以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
流大学为目标,努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世界文明进步作出重要贡献?/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基本权益,促进学校?/p>
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p>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
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p>
第二?/p>
学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p>
TianjinUniversity
,缩?/p>
?/p>
TJU
?/p>
第三?/p>
学校由国家举办,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p>
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