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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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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最近,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证监委、国家外
汇管理局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p>
,与
原《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相比,新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并?/p>
境内企业的行为作了更详细的规范,并首次界定了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
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行为,明确了特殊目的公司的概念和管理,对外
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p>
一是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高?/p>
25%
的并购企业,才能享受外商?/p>
资企业待遇。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
例低?/p>
25%
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p>
业待遇,其举借外债也必须按照境内非外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p>
理?/p>
二是明确规定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关联企业?/p>
设立的外资企业不享受外资企业待遇。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p>
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的境内公司,所设立的外?/p>
投资企业不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但该境外公司认购境内公司增资,
或者该境外公司向并购后所设企业增资,增资额占所设企业注册资本比?/p>
达到
25%
以上的除外。这一规定对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境内企业通过设立
海外公司,再以海外公司的名义收购境内企业将内资企业转换成外资企业
的做法,可以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