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ç½?/p>
s.yingle.com
法律咨询
s.yingle.com
遇到
合同æ³?/p>
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
免费解惑
!访é—?/p>
>>
http://s.yingle.com
论债权人的代位æ�?/p>
摘要: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
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ã€?/p>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
是指债务人应å½?/p>
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äº?/p>
(次债务人)
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
债权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ï¼?/p>
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äº?/p>
的权利ã€?/p>
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ã€?/p>
它的效力及于å€?/p>
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ã€?/p>
关键词: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构成要件;法律适用
与物权相比,
债权具有相对性ã€?/p>
其权利主体即债权人具有特定性,
其义务主体即债务人也是特定的ï¼?/p>
权利主体权利的实现,
必须有特å®?/p>
的义务主体的帮助ã€?/p>
债权的这种相对性,
决定了债只发生于特定的å½?/p>
事人之间ã€?/p>
但债的效力并非只及于债的关系之内ï¼?/p>
债除具有内部效力
之外,在特殊情况下,为保障债权人的权利,法律亦当确认债权可以
产生对第三人的效力,
即债权也具有对外效力ã€?/p>
债的这种对外效力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