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
2007
版)
第一æ�?/p>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ã€?/p>
投保单ã€?/p>
保险单以及批å�?/p>
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ã€?/p>
第二æ�?/p>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
均可
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ã€?/p>
保险责任
第三æ�?/p>
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å†?/p>
(
港澳台地
区除å¤?/p>
),
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æŽ?/p>
的活动过程中ï¼?/p>
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发生下列情况导致学生çš?/p>
人身伤亡ï¼?/p>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ç…?/p>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ï¼?/p>
(一)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ç»?/p>
学生使用的学具ã€?/p>
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ã€?/p>
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二)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ç®?/p>
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æŽ?/p>
施;
(三ï¼?/p>
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ã€?/p>
食品ã€?/p>
饮用水以及玩具ã€?/p>
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å�?/p>
生、安全标准;
(四)被保险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