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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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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种种不足: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立论依据具有较大的负面

效应?/p>

会增加公民的义务?/p>

违背现代法学所普遍认同的道德理念?/p>

不符合法律的成本收益?/p>

析、是对人权的漠视、不符合现实要求。因此,不应该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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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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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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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现代法治理念,法律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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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p>

 

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发生在安徽?/p>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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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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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日凌?/p>

4

时,在安徽省芜湖市,青年

教师谢小云因见义勇为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妻子林金华及女儿生活无着?/p>

将被救助者告?/p>

法庭?/p>

要求赔偿?/p>

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辩双方的焦点集中在被救助者有

没有义务赔偿的问题上?/p>

新芜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林金华胜诉?/p>

并责令被告支?/p>

3

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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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上,

此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p>

很多见义勇为行为人的人身或财产权由于见义?/p>

为行为而受到损害,却得不到应有的相应补偿。类似局面使富有正义感的人们深受打击?/p>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学术界关于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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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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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呼声日渐高涨。如:有学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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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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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处罚涉及刑法学中的不作为犯理论。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出发,

可以说,

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面临迫切的现实的危险,

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具体的依赖

关系?/p>

行为人具有消除上述现实危险的义务而不履行其义务,

结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的?/p>

候,

行为人的不履行义务的不作为和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

?/p>

见死不救

?/p>

的行为符合故意杀?/p>

罪的客观要件?/p>

?/p>

另有学者提出:见危而救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将救助义务?/p>

升为法律义务是合理的,是可行的,救助义务的立法是人类理性发展的必然趋势?/p>

3]

而与?/p>

同时?/p>

?/p>

2001

年人代会上,

刘如琦等

32

位代表就关于设立见死不救罪提出议案,

他们建议

在刑法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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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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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4] 

更有学者从比较法的角度试图寻求设立见死不救罪立论依据?/p>

他们指出?/p>

在国外,

为了适应

社会发展所要求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精神?/p>

道德义务逐渐介入法律?/p>

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开

始扩大到道德领域?/p>

挪威?/p>

瑞典等国法律规定?/p>

任何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下列情况下具?/p>

营救危难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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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认识到他人处于危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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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救他人对自己并没有危险?/p>

《法国刑法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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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新增一项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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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于给予救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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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故意不采取或故意不唤起能够抗击危及人们安全之灾难的措施?/p>

且该措施对其本人或第?/p>

人均无危险的,处

2

年监禁并?/p>

20

万法郎罚金。德国的刑法典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p>

的他人能够采取行动救助,

或能够唤起求助行动,

对本人和第三者也没有危险却故意放弃救

助的?/p>

要处数年的监禁和罚款?/p>

埃及法律规定对有能力而拒绝向危难者提供帮助的人处以一

年监禁和罚款最?/p>

1000

埃磅的处罚;对有某项专业技术的人,如果需要利用他们的专业?/p>

援危难者而他们却有意避开?/p>

则对他们加倍惩罚;

对自己不帮助别人而收到政府机关的命令

后仍不执行者,则视为与罪犯同罪?/p>

 

这些都似乎可以成为我们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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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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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由,

然而笔者以为在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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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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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和普通民众更应该从西方社会所提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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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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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具体分析利弊得失,得出合情?/p>

合理、合法的结论,作出真正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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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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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阐述这个问题,

笔者认为在探讨关于不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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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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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之前?/p>

有必要先?/p>

解见义勇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

 

一、见义勇为的概念和构成要?/p>

 

见义勇为?/p>

《汉语大词典?/p>

中解释为?/p>

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p>

最早出现于

《论?/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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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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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不为?/p>

无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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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修传?/p>

中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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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资刚劲?/p>

见义勇为?/p>

虽机阱在前,

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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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是人们所

追求的道德标准?/p>

 

在学术界?/p>

有学者从民法角度上进行分析,

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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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表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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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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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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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种种不足: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立论依据具有较大的负面

效应?/p>

会增加公民的义务?/p>

违背现代法学所普遍认同的道德理念?/p>

不符合法律的成本收益?/p>

析、是对人权的漠视、不符合现实要求。因此,不应该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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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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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发生在安徽?/p>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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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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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安徽省芜湖市,青年

教师谢小云因见义勇为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妻子林金华及女儿生活无着?/p>

将被救助者告?/p>

法庭?/p>

要求赔偿?/p>

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辩双方的焦点集中在被救助者有

没有义务赔偿的问题上?/p>

新芜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林金华胜诉?/p>

并责令被告支?/p>

3

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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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上,

此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p>

很多见义勇为行为人的人身或财产权由于见义?/p>

为行为而受到损害,却得不到应有的相应补偿。类似局面使富有正义感的人们深受打击?/p>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学术界关于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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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处罚涉及刑法学中的不作为犯理论。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出发,

可以说,

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面临迫切的现实的危险,

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具体的依赖

关系?/p>

行为人具有消除上述现实危险的义务而不履行其义务,

结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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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的不履行义务的不作为和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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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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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符合故意杀?/p>

罪的客观要件?/p>

?/p>

另有学者提出:见危而救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将救助义务?/p>

升为法律义务是合理的,是可行的,救助义务的立法是人类理性发展的必然趋势?/p>

3]

而与?/p>

同时?/p>

?/p>

2001

年人代会上,

刘如琦等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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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建议

在刑法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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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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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更有学者从比较法的角度试图寻求设立见死不救罪立论依据?/p>

他们指出?/p>

在国外,

为了适应

社会发展所要求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精神?/p>

道德义务逐渐介入法律?/p>

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开

始扩大到道德领域?/p>

挪威?/p>

瑞典等国法律规定?/p>

任何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下列情况下具?/p>

营救危难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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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认识到他人处于危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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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救他人对自己并没有危险?/p>

《法国刑法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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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新增一项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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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于给予救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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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故意不采取或故意不唤起能够抗击危及人们安全之灾难的措施?/p>

且该措施对其本人或第?/p>

人均无危险的,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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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法郎罚金。德国的刑法典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p>

的他人能够采取行动救助,

或能够唤起求助行动,

对本人和第三者也没有危险却故意放弃救

助的?/p>

要处数年的监禁和罚款?/p>

埃及法律规定对有能力而拒绝向危难者提供帮助的人处以一

年监禁和罚款最?/p>

1000

埃磅的处罚;对有某项专业技术的人,如果需要利用他们的专业?/p>

援危难者而他们却有意避开?/p>

则对他们加倍惩罚;

对自己不帮助别人而收到政府机关的命令

后仍不执行者,则视为与罪犯同罪?/p>

 

这些都似乎可以成为我们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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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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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由,

然而笔者以为在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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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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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和普通民众更应该从西方社会所提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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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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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具体分析利弊得失,得出合情?/p>

合理、合法的结论,作出真正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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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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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论?/p>

 

为了更好的阐述这个问题,

笔者认为在探讨关于不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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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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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之前?/p>

有必要先?/p>

解见义勇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

 

一、见义勇为的概念和构成要?/p>

 

见义勇为?/p>

《汉语大词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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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p>

最早出现于

《论?/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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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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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不为?/p>

无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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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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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资刚劲?/p>

见义勇为?/p>

虽机阱在前,

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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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是人们所

追求的道德标准?/p>

 

在学术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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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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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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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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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种种不足: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立论依据具有较大的负面

效应?/p>

会增加公民的义务?/p>

违背现代法学所普遍认同的道德理念?/p>

不符合法律的成本收益?/p>

析、是对人权的漠视、不符合现实要求。因此,不应该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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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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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安徽省芜湖市,青年

教师谢小云因见义勇为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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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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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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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义务赔偿的问题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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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责令被告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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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此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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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为而受到损害,却得不到应有的相应补偿。类似局面使富有正义感的人们深受打击?/p>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学术界关于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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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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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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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客观要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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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学者提出:见危而救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将救助义务?/p>

升为法律义务是合理的,是可行的,救助义务的立法是人类理性发展的必然趋势?/p>

3]

而与?/p>

同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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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人代会上,

刘如琦等

32

位代表就关于设立见死不救罪提出议案,

他们建议

在刑法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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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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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更有学者从比较法的角度试图寻求设立见死不救罪立论依据?/p>

他们指出?/p>

在国外,

为了适应

社会发展所要求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精神?/p>

道德义务逐渐介入法律?/p>

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开

始扩大到道德领域?/p>

挪威?/p>

瑞典等国法律规定?/p>

任何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下列情况下具?/p>

营救危难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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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认识到他人处于危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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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救他人对自己并没有危险?/p>

《法国刑法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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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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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新增一项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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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故意不采取或故意不唤起能够抗击危及人们安全之灾难的措施?/p>

且该措施对其本人或第?/p>

人均无危险的,处

2

年监禁并?/p>

20

万法郎罚金。德国的刑法典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p>

的他人能够采取行动救助,

或能够唤起求助行动,

对本人和第三者也没有危险却故意放弃救

助的?/p>

要处数年的监禁和罚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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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监禁和罚款最?/p>

1000

埃磅的处罚;对有某项专业技术的人,如果需要利用他们的专业?/p>

援危难者而他们却有意避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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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仍不执行者,则视为与罪犯同罪?/p>

 

这些都似乎可以成为我们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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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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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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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和普通民众更应该从西方社会所提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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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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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p>

《汉语大词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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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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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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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不为?/p>

无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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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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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资刚劲?/p>

见义勇为?/p>

虽机阱在前,

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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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是人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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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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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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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种种不足: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立论依据具有较大的负面

效应?/p>

会增加公民的义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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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律的成本收益?/p>

析、是对人权的漠视、不符合现实要求。因此,不应该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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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义务赔偿的问题上?/p>

新芜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林金华胜诉?/p>

并责令被告支?/p>

3

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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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上,

此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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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为而受到损害,却得不到应有的相应补偿。类似局面使富有正义感的人们深受打击?/p>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学术界关于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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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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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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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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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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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客观要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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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学者提出:见危而救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将救助义务?/p>

升为法律义务是合理的,是可行的,救助义务的立法是人类理性发展的必然趋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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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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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代会上,

刘如琦等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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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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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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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学者从比较法的角度试图寻求设立见死不救罪立论依据?/p>

他们指出?/p>

在国外,

为了适应

社会发展所要求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精神?/p>

道德义务逐渐介入法律?/p>

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开

始扩大到道德领域?/p>

挪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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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下列情况下具?/p>

营救危难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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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识到他人处于危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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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救他人对自己并没有危险?/p>

《法国刑法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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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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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新增一项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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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故意不采取或故意不唤起能够抗击危及人们安全之灾难的措施?/p>

且该措施对其本人或第?/p>

人均无危险的,处

2

年监禁并?/p>

20

万法郎罚金。德国的刑法典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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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能够唤起求助行动,

对本人和第三者也没有危险却故意放弃救

助的?/p>

要处数年的监禁和罚款?/p>

埃及法律规定对有能力而拒绝向危难者提供帮助的人处以一

年监禁和罚款最?/p>

1000

埃磅的处罚;对有某项专业技术的人,如果需要利用他们的专业?/p>

援危难者而他们却有意避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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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似乎可以成为我们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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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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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笔者以为在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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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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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和普通民众更应该从西方社会所提出?/p>

?/p>

理性人

?/p>

角度具体分析利弊得失,得出合情?/p>

合理、合法的结论,作出真正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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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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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阐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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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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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义勇为的概念和构成要?/p>

 

见义勇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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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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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p>

虽机阱在前,

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p>

?/p>

。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是人们所

追求的道德标准?/p>

 

在学术界?/p>

有学者从民法角度上进行分析,

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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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表述为:

为了使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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