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案例练?/p>
1.
个体户刘甲丧偶后,与
24
岁的儿子刘乙一起经营副食品店为生,商店的资产总额?/p>
?/p>
12
万?/p>
1999
年刘甲与丧偶的妇女杨丙再婚,婚后杨丙?/p>
10
女儿张丁随母与刘甲父子一
起生活。刘甲父子俩仍经营商店,杨丙从事家务?/p>
2001
年以来,因刘乙准备结婚,急需?/p>
房,经刘甲同意,欲将商店赚得钱购买商品房,遭到杨丙的反对,由此引起矛盾?/p>
2003
?/p>
1
月,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丙离婚。经法院调解,杨丙同意离婚,但对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p>
杨丙认为
“商店现有资产是我辛勤操持家务,
让刘甲专事经
营挣来的?/p>
刘乙恋爱中已花了不少钱,
因此?/p>
商店现有的资产是夫妻共同财产?/p>
我要分一半?/p>
张丁是刘甲抚养的继女?/p>
享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离婚后,
刘甲应当第月负担张丁抚养?/p>
500
元,直到其能独立生活时为止?/p>
?/p>
刘甲认为
“商店现有资产是我和儿子挣来的,
杨丙未作任何贡献?/p>
我倒养了她们母女俩
几年,因此不同意分割财产,张丁不是我的亲生女儿,离婚后,我没有抚养的义务?/p>
?/p>
经法院查明,商店现有资产(包括货物、流动资金、存款及债权等)共?/p>
36
万元?/p>
问:
?/p>
1
)商店现有资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p>
2
)杨某是否有权分得商店的部分资产?/p>
?/p>
3
)法院应该怎样分割才合法?
?/p>
4
)刘甲是否有继续抚养张丁的义务?为什么?
1
、双方结婚前商店的财?/p>
(8
万元
),
因为属于男方所?/p>
.
男方在结婚前就已经享有所?/p>
?/p>
.(
根据婚姻法第
18
?/p>
)
现在的商店财产一?/p>
32
万,减去男方所有的
8
万,
24
万为共同?/p>
产。原?/p>
:
主体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主体
;
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
;
财产来源属于
夫妻共同经营的收益?/p>
2
、杨某有权取得商店的部分财产?/p>
因为除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8
万以外的
24
万属于夫妻共
同财产?/p>
3
、法院的对于?/p>
24
万的分割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应该是女方只能取得
12W
。但女方可以?/p>
补偿请求权。女方的劳动为男方的财产取得提供了必要的帮助?/p>
4
、男方与继女的关系为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再婚关系终止时,离婚对于继父母与继子?/p>
的抚养关系不当然解除?/p>
因为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对继女进行抚养教育的事实?/p>
婚姻
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形成的抚养关系是一种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p>
如果女方在离婚后将女儿带走,
则这种继父与继女的抚养关系自然解除?/p>
男方不负抚养义务?/p>
2.
丁磊幼年丧父,与母亲共同生活?/p>
1996
年承包鱼塘,很快富裕起来?/p>
1998
建造一新房?/p>
价值约
10
万元。不久母亲过世?/p>
2000
年丁磊与李兰结婚,婚后不久,丁磊不幸病逝,此时
李兰已怀孕。办理丧事后,丁磊之弟与李兰争议?/p>
李兰及其娘家人将丁磊之弟打成重伤。李
兰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p>
3
年,
但考虑李兰身怀有孕决定监外执行?/p>
这时?/p>
李兰?/p>
了一子,
但出生后没几天就夭折?/p>
丁磊之弟认为李兰已不是丁家的人了?/p>
因此要赶走李兰占
有丁磊所建的房?/p>
李兰认为自己虽与丁磊结婚时间不长?/p>
但毕竟是丁磊之妻?/p>
帮这栋房应归
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