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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适应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集团)新的管控模式,充?/p>
发挥置业集团管理中心、指挥中心的作用,确保所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到位,实现置业
集团对所属公司财务工作的有效控制和协调,现结合鲁能集团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以
及置业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所属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p>
第二?/p>
财务委派制是指由置业集团财务部代表公司直接对所属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委?/p>
和管理,置业集团财务部行使所属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决策权和财务监督权,所属公司财
务部门行使日常财务管理和财务执行权。置业集团委派财务人员范围包括:置业集团控制?/p>
营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代管公司财务部门的经理、副经理与财务骨干人员?/p>
第三?/p>
财务委派工作在置业集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置业集团财务部负责,综?/p>
部等有关部门协同组织实施。委派财务人员在置业集团和受派企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p>
对其负责?/p>
第四?/p>
本办法适用于由置业集团控制经营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代管公司,对?/p>
(
鲁能集团以外企业
)
合资合作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p>
第二?/p>
委派财务人员的管?/p>
第五?/p>
置业集团财务部是置业集团委派财务人员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委派财务人员
的资格审查、职务任免推荐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委派财务人员业务,组织对委派人员进行?/p>
务培训;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委派人员的考核标准;定期组织对委派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p>
第六?/p>
各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财务人员需求计划,由置业集团财务部会同?/p>
合部提出委派人员方案,报请置业集团批准后,由置业集团派出?/p>
第七?/p>
置业集团财务部建立委派财务人员工作档案,如实记载被委派人员工作业绩情
况,做为对其奖惩的依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