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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指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p>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p>

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法定期限?/p>

行政诉讼起诉?/p>

限与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最明显区别在于?/p>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解决的是起诉?/p>

的起诉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问题?/p>

而民事诉讼时效解决的是原告的实体诉请是否

被人民法院支持问题,

在实践中要注意二者的区分?/p>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起诉期

限规定了三种模式?/p>

1

、普通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①规定的

三个月;

2

、特殊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

15

日、行政复议前置等?/p>

3

、最?/p>

 

起诉期限?/p>

?/p>

?/p>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p>

的解?/p>

》(下称《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p>

2

年?/p>

5

年?/p>

20

年?/p>

由于现行立法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未给予相应的重视,

加之理论研究?/p>

对薄弱,

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

笔者试就实务中常见的行政诉讼起诉期?/p>

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p>

 

一、《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理解和适用争议?/p>

 

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p>

未告知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p>

起诉期限从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p>

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p>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

最长不得超?/p>

2

年?/p>

”,

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

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20

年、其?/p>

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5

年提起诉讼的?/p>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p>

上述?/p>

个条文分别就“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和“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两?/p>

情形如何计算起诉期限作出规定?/p>

但两个条文在实践中却存在较大的争议?/p>

主要

争议有:

1

、适用对象争议,有观点认为第四十一条仅适用具体的行政相对人?/p>

不适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需向有利害关系的第?/p>

人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另一观点认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应适用第四十一

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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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行政诉讼法?/p>

第三十九条三个月期限的衔接争议,

即如何计算起点?

有观点认为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p>

容之日起计算”应直接衔接

《行政诉讼法?/p>

第三十九条的三个月,

以知道或应当

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三个月为限。而另一观点认为应衔接《若干解释?/p>

第四十一条的?/p>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

以知道或?/p>

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三个月为限

(但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后超过二?/p>

的除外)?/p>

3

、如何把握“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及诉权或起诉期

限的标准、行政诉讼期限顺延等?/p>

 

(一)《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适用对象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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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指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p>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p>

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法定期限?/p>

行政诉讼起诉?/p>

限与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最明显区别在于?/p>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解决的是起诉?/p>

的起诉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问题?/p>

而民事诉讼时效解决的是原告的实体诉请是否

被人民法院支持问题,

在实践中要注意二者的区分?/p>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起诉期

限规定了三种模式?/p>

1

、普通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①规定的

三个月;

2

、特殊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

15

日、行政复议前置等?/p>

3

、最?/p>

 

起诉期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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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p>

的解?/p>

》(下称《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p>

2

年?/p>

5

年?/p>

20

年?/p>

由于现行立法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未给予相应的重视,

加之理论研究?/p>

对薄弱,

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

笔者试就实务中常见的行政诉讼起诉期?/p>

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p>

 

一、《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理解和适用争议?/p>

 

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p>

未告知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p>

起诉期限从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p>

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p>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

最长不得超?/p>

2

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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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

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20

年、其?/p>

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5

年提起诉讼的?/p>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p>

上述?/p>

个条文分别就“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和“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两?/p>

情形如何计算起诉期限作出规定?/p>

但两个条文在实践中却存在较大的争议?/p>

主要

争议有:

1

、适用对象争议,有观点认为第四十一条仅适用具体的行政相对人?/p>

不适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需向有利害关系的第?/p>

人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另一观点认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应适用第四十一

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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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p>

第三十九条三个月期限的衔接争议,

即如何计算起点?

有观点认为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p>

容之日起计算”应直接衔接

《行政诉讼法?/p>

第三十九条的三个月,

以知道或应当

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三个月为限。而另一观点认为应衔接《若干解释?/p>

第四十一条的?/p>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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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三个月为限

(但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后超过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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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及诉权或起诉期

限的标准、行政诉讼期限顺延等?/p>

 

(一)《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适用对象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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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指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p>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p>

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法定期限?/p>

行政诉讼起诉?/p>

限与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最明显区别在于?/p>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解决的是起诉?/p>

的起诉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问题?/p>

而民事诉讼时效解决的是原告的实体诉请是否

被人民法院支持问题,

在实践中要注意二者的区分?/p>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起诉期

限规定了三种模式?/p>

1

、普通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①规定的

三个月;

2

、特殊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

15

日、行政复议前置等?/p>

3

、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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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p>

的解?/p>

》(下称《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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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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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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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立法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未给予相应的重视,

加之理论研究?/p>

对薄弱,

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

笔者试就实务中常见的行政诉讼起诉期?/p>

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p>

 

一、《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理解和适用争议?/p>

 

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p>

未告知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p>

起诉期限从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p>

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p>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

最长不得超?/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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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

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20

年、其?/p>

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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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p>

个条文分别就“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和“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两?/p>

情形如何计算起诉期限作出规定?/p>

但两个条文在实践中却存在较大的争议?/p>

主要

争议有:

1

、适用对象争议,有观点认为第四十一条仅适用具体的行政相对人?/p>

不适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需向有利害关系的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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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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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三个月期限的衔接争议,

即如何计算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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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后超过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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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指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p>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p>

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法定期限?/p>

行政诉讼起诉?/p>

限与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最明显区别在于?/p>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解决的是起诉?/p>

的起诉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问题?/p>

而民事诉讼时效解决的是原告的实体诉请是否

被人民法院支持问题,

在实践中要注意二者的区分?/p>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起诉期

限规定了三种模式?/p>

1

、普通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①规定的

三个月;

2

、特殊起诉期限,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

15

日、行政复议前置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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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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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称《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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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p>

由于现行立法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未给予相应的重视,

加之理论研究?/p>

对薄弱,

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

笔者试就实务中常见的行政诉讼起诉期?/p>

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p>

 

一、《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理解和适用争议?/p>

 

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p>

未告知公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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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不得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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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p>

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

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

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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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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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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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p>

上述?/p>

个条文分别就“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和“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两?/p>

情形如何计算起诉期限作出规定?/p>

但两个条文在实践中却存在较大的争议?/p>

主要

争议有:

1

、适用对象争议,有观点认为第四十一条仅适用具体的行政相对人?/p>

不适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需向有利害关系的第?/p>

人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另一观点认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应适用第四十一

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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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p>

第三十九条三个月期限的衔接争议,

即如何计算起点?

有观点认为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p>

容之日起计算”应直接衔接

《行政诉讼法?/p>

第三十九条的三个月,

以知道或应当

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三个月为限。而另一观点认为应衔接《若干解释?/p>

第四十一条的?/p>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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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道或?/p>

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三个月为限

(但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后超过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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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把握“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及诉权或起诉期

限的标准、行政诉讼期限顺延等?/p>

 

(一)《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适用对象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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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83žн˻ʹ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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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 °汾ISO9001׼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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