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取及使用管理暂行办?/p>
第一?/p>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p>
文明施工管理?/p>
确保安全防护?/p>
文明?/p>
工措施费用计价有标准、支付有依据、监督有办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p>
(
国务院令?/p>
393
?/p>
)
?/p>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p>
(
建办
[2005]89
?/p>
)
?/p>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p>
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p>
(桂
建质
[2006]22
号)和《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p>
,按照开展“城乡清洁工程?/p>
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p>
第二?/p>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p>
扩建?/p>
改建的房屋建筑工?/p>
(包
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p>
工程和拆除工程?/p>
第三?/p>
本暂行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p>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范围?/p>
是指工程施工
期间的施工作业区?/p>
办公区?/p>
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p>
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p>
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详见附?/p>
1
?/p>
。由现行《广?/p>
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p>
(以下简?/p>
《费用定额?/p>
?/p>
?/p>
“建?/p>
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中其他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
时设施费组成?/p>
第四?/p>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及《桂?/p>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p>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p>
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p>
第五?/p>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p>
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办法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范围和内容,结?/p>
工程特点,按照《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
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按照以下
规定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p>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p>
根据本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要求?/p>
结合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