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龙源期刊?/p>

 http://www.qikan.com.cn 

浅析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作者:许海?/p>

 

来源:《法制与社会?/p>

2011

年第

32

?/p>

 

        

摘要

1997

年刑法将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正式分离出来,但在司法实践中,两者之间仍

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类似案件的定罪量刑不一,形态万千,厘清二者之间的区别,有助于

正确认定犯罪,真正做到罪刑法定,实现刑法的公平与正义。本文拟从犯罪主体?/p>

?/p>

职务

?/p>

的涵

义、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特殊主体共同犯罪方面分析二者之间的区别?/p>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

 

贪污?/p>

 

罪刑法定

 

        

作者简介:许海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科员?/p>

 

        

中图分类号:

D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p>

1009-0592(2011)11-132-02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同源,当初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主旨是为了弥补原有?/p>

事立法仅惩治公务侵占行为,而不惩治职务侵占行为的不足。职务侵占罪从某种程度上可以?/p>

是一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针对本单位财物?/p>

?/p>

贪污?/p>

?/p>

,但两者从犯罪主体与客观表

现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p>

 

        

一、二者主体不?/p>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该罪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无论是国

有单位人员还是非国有人员,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劳务人员,无论是有国家工作人员

身份的人员还是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均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而贪污罪的主体则?/p>

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家财产的

人员。刑法第

93

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

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从上述规定?/p>

知,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p>

准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又包括:(

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p>

工作人员;(

2

)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p>

3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p>

对贪污罪主体,应当从身份及职务两个方面予以把握,首先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即?/p>

得从事公务的资格,其次应从事公务。一般来说,两者是统一的,但随着人事改革的深入、社

会分工的细化,两者之间出现了并非对应一致的情况,在国有单位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的人不一定从事公务,而某些公务工作可能又由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p>

人来担任。在此情况下,应当以是否从事公务来判断是否属于贪污罪的主体。总之,职务侵?

Ͼλ
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龙源期刊?/p>

 http://www.qikan.com.cn 

浅析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作者:许海?/p>

 

来源:《法制与社会?/p>

2011

年第

32

?/p>

 

        

摘要

1997

年刑法将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正式分离出来,但在司法实践中,两者之间仍

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类似案件的定罪量刑不一,形态万千,厘清二者之间的区别,有助于

正确认定犯罪,真正做到罪刑法定,实现刑法的公平与正义。本文拟从犯罪主体?/p>

?/p>

职务

?/p>

的涵

义、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特殊主体共同犯罪方面分析二者之间的区别?/p>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

 

贪污?/p>

 

罪刑法定

 

        

作者简介:许海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科员?/p>

 

        

中图分类号:

D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p>

1009-0592(2011)11-132-02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同源,当初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主旨是为了弥补原有?/p>

事立法仅惩治公务侵占行为,而不惩治职务侵占行为的不足。职务侵占罪从某种程度上可以?/p>

是一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针对本单位财物?/p>

?/p>

贪污?/p>

?/p>

,但两者从犯罪主体与客观表

现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p>

 

        

一、二者主体不?/p>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该罪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无论是国

有单位人员还是非国有人员,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劳务人员,无论是有国家工作人员

身份的人员还是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均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而贪污罪的主体则?/p>

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家财产的

人员。刑法第

93

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

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从上述规定?/p>

知,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p>

准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又包括:(

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p>

工作人员;(

2

)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p>

3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p>

对贪污罪主体,应当从身份及职务两个方面予以把握,首先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即?/p>

得从事公务的资格,其次应从事公务。一般来说,两者是统一的,但随着人事改革的深入、社

会分工的细化,两者之间出现了并非对应一致的情况,在国有单位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的人不一定从事公务,而某些公务工作可能又由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p>

人来担任。在此情况下,应当以是否从事公务来判断是否属于贪污罪的主体。总之,职务侵?

">
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龙源期刊?/p>

 http://www.qikan.com.cn 

浅析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作者:许海?/p>

 

来源:《法制与社会?/p>

2011

年第

32

?/p>

 

        

摘要

1997

年刑法将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正式分离出来,但在司法实践中,两者之间仍

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类似案件的定罪量刑不一,形态万千,厘清二者之间的区别,有助于

正确认定犯罪,真正做到罪刑法定,实现刑法的公平与正义。本文拟从犯罪主体?/p>

?/p>

职务

?/p>

的涵

义、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特殊主体共同犯罪方面分析二者之间的区别?/p>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

 

贪污?/p>

 

罪刑法定

 

        

作者简介:许海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科员?/p>

 

        

中图分类号:

D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p>

1009-0592(2011)11-132-02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同源,当初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主旨是为了弥补原有?/p>

事立法仅惩治公务侵占行为,而不惩治职务侵占行为的不足。职务侵占罪从某种程度上可以?/p>

是一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针对本单位财物?/p>

?/p>

贪污?/p>

?/p>

,但两者从犯罪主体与客观表

现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p>

 

        

一、二者主体不?/p>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该罪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无论是国

有单位人员还是非国有人员,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劳务人员,无论是有国家工作人员

身份的人员还是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均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而贪污罪的主体则?/p>

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家财产的

人员。刑法第

93

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

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从上述规定?/p>

知,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p>

准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又包括:(

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p>

工作人员;(

2

)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p>

3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p>

对贪污罪主体,应当从身份及职务两个方面予以把握,首先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即?/p>

得从事公务的资格,其次应从事公务。一般来说,两者是统一的,但随着人事改革的深入、社

会分工的细化,两者之间出现了并非对应一致的情况,在国有单位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的人不一定从事公务,而某些公务工作可能又由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p>

人来担任。在此情况下,应当以是否从事公务来判断是否属于贪污罪的主体。总之,职务侵?

Ͼλ">
Ͼλ
Ŀ

浅析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 百度文库
新建
上传
首页
助手
最?/div>
资料?/div>
工具

龙源期刊?/p>

 http://www.qikan.com.cn 

浅析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作者:许海?/p>

 

来源:《法制与社会?/p>

2011

年第

32

?/p>

 

        

摘要

1997

年刑法将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正式分离出来,但在司法实践中,两者之间仍

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类似案件的定罪量刑不一,形态万千,厘清二者之间的区别,有助于

正确认定犯罪,真正做到罪刑法定,实现刑法的公平与正义。本文拟从犯罪主体?/p>

?/p>

职务

?/p>

的涵

义、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特殊主体共同犯罪方面分析二者之间的区别?/p>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

 

贪污?/p>

 

罪刑法定

 

        

作者简介:许海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科员?/p>

 

        

中图分类号:

D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p>

1009-0592(2011)11-132-02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同源,当初职务侵占罪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主旨是为了弥补原有?/p>

事立法仅惩治公务侵占行为,而不惩治职务侵占行为的不足。职务侵占罪从某种程度上可以?/p>

是一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针对本单位财物?/p>

?/p>

贪污?/p>

?/p>

,但两者从犯罪主体与客观表

现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p>

 

        

一、二者主体不?/p>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该罪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无论是国

有单位人员还是非国有人员,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劳务人员,无论是有国家工作人员

身份的人员还是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均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而贪污罪的主体则?/p>

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家财产的

人员。刑法第

93

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

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从上述规定?/p>

知,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p>

准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又包括:(

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p>

工作人员;(

2

)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p>

3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p>

对贪污罪主体,应当从身份及职务两个方面予以把握,首先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即?/p>

得从事公务的资格,其次应从事公务。一般来说,两者是统一的,但随着人事改革的深入、社

会分工的细化,两者之间出现了并非对应一致的情况,在国有单位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的人不一定从事公务,而某些公务工作可能又由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p>

人来担任。在此情况下,应当以是否从事公务来判断是否属于贪污罪的主体。总之,职务侵?



ļ׺.doc޸Ϊ.docĶ

  • ά޹ԾA
  • Сѧ꼶ѧϲӦϰ
  • 2015ʦƸÿһ(1.23)
  • ߿γɹ
  • һ򵥵java(spider)
  • ߿ҵȫѵԾ
  • ˽̰α1 3.17Ҳ̰
  • Ӫڵ⼰Բ()
  • ̾任IJ
  • 2014ɾ۱Ԧȵԭ

վ

԰ Ͼλ
ϵͷ779662525#qq.com(#滻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