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黔府办发?/p>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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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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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p>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p>
(
自治县、市、市辖区、特?/p>
)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p>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
(厅印)
二〇〇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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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将此件转发至各乡?/p>
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各生产经营?/p>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