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试行?/p>
一、许可项目名?/p>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设定依?/p>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p>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
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
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p>
?/p>
三、申请条?/p>
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一
)
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
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p>
(
?/p>
)
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
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p>
(
?/p>
)
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p>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
?/p>
)
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
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
?/p>
)
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p>
各项管理制度?/p>
应急处
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p>
(
?/p>
)
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
?/p>
)
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p>
的基本要求?/p>
具体条件见相关的使用管理等安全技术规范?/p>
四、实施机?/p>
除大型电站锅炉?/p>
铁路罐车?/p>
汽车罐车?/p>
客运索道的使用登记外?/p>
其它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由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p>
五、登记程?/p>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