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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p>
(征求意见稿?/p>
为加强土地供应批后监管,规范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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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p>
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节约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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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制定本办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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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开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p>
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
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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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竣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整宗地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p>
第二条【适用范围】取得行政划拨决定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用
地均适用本办法?/p>
第三条【开工竣工期限】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的不同,对行政划拨和?/p>
让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作如下规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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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开工建设,
自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4
年内竣工(具体竣工期限按照实际建筑体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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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按下表规则确定?/p>
建筑高度?/p>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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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p>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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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期限(年内?/p>
竣工期限(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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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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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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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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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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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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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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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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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2
4.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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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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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2
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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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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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2.5
6
*
表格所称开工期限、竣工期限,均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p>
(三?/p>
非住房类建设项目地下?/p>
?
层的,其开工日期可以在前款规定基础上再延长
6
个月?/p>
竣工期限相应顺延?/p>
(四)项目如期开工后,因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的,签订补充协议时,按照总建?/p>
规模量参照上表重新核定竣工期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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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让用地存在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等其他特殊情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组织论证后,
可对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再另行约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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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p>
【权利义务?/p>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
及时向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报?/p>
项目动工开发?/p>
开发进度?/p>
竣工等情况?/p>
土地使用权人确实无法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约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
可依据本办法申请延期开工?/p>
竣工期限?/p>
并对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
原因进行说明并举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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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政府原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的原因(非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包括:
(一?/p>
因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p>
规定的期限?/p>
条件将土地交付给
土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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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p>
城乡规划依法修改?/p>
造成土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按时开工、竣工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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