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规定及实施办法
我校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进行一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
定ã€?/p>
一、申请资æ ?/p>
满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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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款以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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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条款的学生具有申请资格ã€?/p>
1.
取得我校本科学籍的一年级学生ã€?/p>
2.
不属于委托、定向培养的学生,并且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ã€?/p>
3.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应在本专业å‰?/p>
30%
,且无不及格
课程ã€?/p>
4.
考核对另一专业确有特长的学生;其它特殊情况(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的二十条ï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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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文科招入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按理科招生的专业ã€?/p>
二、考核
申请转专业者需参加转入院(系)组织的相关考核ã€?/p>
各院(系)制定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的方案以及成绩评定办法并报教务处审批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