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怎么都该懂得
“质量保修期?/p>
?/p>
“缺陷责任期?/p>
的区?/p>
合同文本中经常会用到“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这两个概念?/p>
今天就和大家梳理一下这两个名词的区别以便更好地运用到工程实践中去?/p>
概念不同
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p>
从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至验收完毕之日期)起计算?/p>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p>
且发包人预留质量
保证金的期限?/p>
自工程实际竣工日?/p>
(如果工程验收合格,
就是承包人提交竣?/p>
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p>
法律依据不同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律依据?/p>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p>
?/p>
其规定了建设?/p>
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p>
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p>
5
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p>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4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p>
缺陷责任期的法律依据?/p>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p>
?/p>
《建筑法?/p>
?/p>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p>
并未从法律层面上确立缺陷责任期制度?/p>
我国工程?/p>
务中
“缺陷责任期?/p>
这一概念和术语是借鉴国际工程承包的惯例和
FIDIC
合同?/p>
本中的规定确立的?/p>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
承包人应负责维修?/p>
并承担鉴定及
维修费用?/p>
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
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