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集中?/p>
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
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
理办法》,制定本规范?/p>
本规范所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
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p>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
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
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p>
分?/p>
本规范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适用于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和其他静脉用药调剂的全?/p>
程。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开展集中或者分散临床静脉用药调
配,参照本规范执行?/p>
一、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p>
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
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
?/p>
PIVAS
)。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p>
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p>
二、医疗机构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
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见附件)执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