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p>
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
表”的通知
?/p>
86
〕化劳字?/p>
923
?/p>
(1986
?/p>
10
?/p>
18
?/p>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化工?/p>
(
局、公?/p>
)
?/p>
…?/p>
1985
年劳动人事部以劳人护?/p>
1985
?/p>
6
号文通知各产业部,将原来由劳动人?/p>
部统一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p>
根据通知精神?/p>
从去年下半年起,
我们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地报来的产品工种逐个研究
审查,并广泛地征求了意见,经审定,拟定了《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
充表?/p>
,现颁发给你们与
1978
年的范围表一并执行?/p>
考虑到化工产品比较复杂,更新变化快,而我们的提前退休工种范围又规定?/p>
比较具体,只能规定大宗产品,今后,凡是本范围表不能包括,但生产中接触主要
毒物符合《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p>
(
国家标准
GB5044
?/p>
85
)中的极度危?/p>
和高度危害、劳动条件又很差的作业工种,企业可以写出详尽的作业危害报告,?/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p>
(
局)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进行审查,经征得部里同?/p>
后审批,并报部备案?/p>
有关执行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函告部劳资司?/p>
?/p>
: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p>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