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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护、联锁、报警投退管理办法
1.
本办法与现行标准有冲突,执行本办法?/p>
2.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现行标准?/p>
3.
本办法试行后将修改相关标准?/p>
4.
定义
4.1
保护
是指测量、量值传递、逻辑判断、定值门槛、动作后联锁、保护装置辅助设备、执行机构等
构成的一个完整系统。可分为热工保护、电气保护、机械保护、复合式保护。机械保护是?/p>
压力容器?/p>
管道的安全阀,汽轮机机械超速保护,
低压缸防爆膜?/p>
磨煤机防爆门等纯机械?/p>
置构成的保护;复合式保护是指
PCV
阀等由电气、热工与机械装置配合构成的保护?/p>
4.2
联锁
是指通过热工?/p>
电气、机械等装置?/p>
程序在某一条件或状态达到相关标准触发闭锁、联动相
关设备,保护或制约相关设备、运行参数等。闭锁一般有闭锁启动、闭锁升、闭锁降、闭?/p>
切换、闭锁自动调节(自动调节跳手动)
、闭锁进行下一步动作或程序等。联动一般有联锁
跳闸、有联锁启动(含备用投入?/p>
、联锁开关阀门、强制升、强制降、超驰等?/p>
4.3
报警
是指设备参数或系统参数某一条件或状态达到相关标准触发声音?/p>
光?/p>
字体颜色?/p>
现场设备
机械状态改变或其组合,提醒运行人员或检查人员注意或进行干预的行为?/p>
4.4
保护、联锁、报警退?/p>
是指经审批许可后无论采取强制、解线、变更逻辑、修改参数(定值参数、延时参数等?/p>
?/p>
解除压板、挂起、备用退出、采取机械措施、切断保护装置的电源、动力源等、隔离保护先
导设备等任何措施使保护、联锁、报警失去保护、联锁、报警功能或部分功能丧失、变化,
含保护、联锁、报警最终的执行机构?/p>
4.5
保护、联锁、报警投?/p>
是指经审批许可后且确认无误,恢复保护、联锁、报警原有设计全部功能?/p>
4.6
运行部门
是指有运行职责的运行部、燃料管理部、供热产业部、龙源特许经营单位?/p>
4.6
设备管理部门
是指有设备管理职责的设备管理部、燃料管理部、供热产业部、龙源特许经营单位?/p>
4.8
申请退出、恢复人员(简称“申请人?/p>
?/p>
申请人是指公司运行部门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正式员工?/p>
燃料外包单位运行员工?/p>
特许经营
单位运行员工?/p>
5.
职责
5.1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p>
5.1.1
负责对保护、联锁、报警投退相关标准、办法、制度等进行批准发布?/p>
5.1.2
按审批权限下达保护、联锁、报警投退指令?/p>
5.1.3
负责对保护、联锁、报警投退检查、奖惩?/p>
5.1.4
负责保护、联锁、报警投退向信息化、移动化的发展?/p>
5.2
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5.2.1
负责对保护、联锁、报警投退相关标准、办法、制度等进行审定?/p>
5.2.2
按审批权限下达保护、联锁、报警投退指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