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营改增相关文件大汇?/p>
发布日期?/p>
2017-01-22 07:58
来源?/p>
上海税务
发布日期?/p>
2017-01-22 07:58
来源?/p>
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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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改增全面推进以来,国家层面及上海层面发布了一系列补充文件以细化政
策、规范管理,现将这些文件进行梳理,补充到
36
号文相应位置,并与原文件?/p>
行链接,以方便纳税人查阅?/p>
点击文件标题可以查看原文件?/p>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p>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p>
第一?/p>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称境内?/p>
销售服务?/p>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以下称应税行为?/p>
的单位和个人?/p>
为增值税纳税人,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p>
不缴纳营业税?/p>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p>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p>
第二?/p>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p>
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
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p>
第三?/p>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p>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p>
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p>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
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p>
第四?/p>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p>
能够提供准确
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