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人?/p>
许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p>
总则
第一?/p>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实施爆破作业人员许
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p>
?/p>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p>
?/p>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
要求》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法律、标
准和规定,制定本规范?/p>
第二?/p>
爆破作业人员是指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
要求》规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具
体资格条件见附件
1
?/p>
?/p>
第三?/p>
江苏省境内爆破作业人员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本规范?/p>
第四?/p>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和监督管?/p>
工作?/p>
在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工作中?/p>
各级公安机关的具体分工如
下:
(一)省公安厅负责认定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师资和爆破员?/p>
安全员?/p>
保管员考核专家?/p>
统筹组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等工
作?/p>
(二)省辖市公安局负责认定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组?/p>
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负责《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审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