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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律规制
作者:黎珊?/p>
来源:《时代经贸?/p>
2013
年第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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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但一旦被滥用,则可能产生排除、限
制竞争后果,构成垄断行为。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不是一种独立的垄断行为类型,而是分别
归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是經营者集中,因此反垄断行为认定通常遵循本身违法?/p>
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具体认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反?/p>
断规制中,合理分析原则的应用范围较本身违法原则更广,居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具有一般原
则的性质
[1]
。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颁布和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垄断的指南或规
章,并以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为基础,采取或遵循一种分类规制的原则思路对滥用知
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认定作出细化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知识产权垄断行为?/p>
规定较为原则,极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行做法,研究制订专门的、确定性较高的?/p>
法指南或者规则,并将分类规制的思路和方法引入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规制体系?/p>
【关键词】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规制
当前,知识产权滥用已成为各国反垄断法立法和執法的热点问题,在我国《反垄断法》已
經实施的背景下,加强对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规制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拟以滥用知识产
权垄断行为认定分析原则的适用为出发点,为我国在反垄断法框架下进一步增强滥用知识产?/p>
行为规制的法律确定性提出思路?/p>
一、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及在反垄断法中的适用
知识产权的滥用是相对于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而言,通常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行使其权
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导致对权利的不正当使用,损害他人利益和?/p>
会公共利益的情形?/p>
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规制体现了法律对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基?/p>
知识产权本身具有法律赋予的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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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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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使行为都会在一定范围内限制竞争?/p>
但基于利益衡量,反垄断法对其不予干涉。若权利主体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适当地扩张了?/p>
垄断权的范围,或凭借该合法垄断进一步谋求非法垄断或优势竞争地位,对公共利益的不利影
响超出了合理限度,反垄断法则必然会介入规制。因此,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反垄断立法中均将
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了反垄断规制范畴,而正如本文摘要所述,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p>
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p>
二、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在反垄断法框架下的主要表现形式
反垄断法所规制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典型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