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无因性之张扬与阻碍——对我国《票据法》相关规定之评析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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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
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流通功能是票据最核心最基本的功能,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性,票据?/p>
无因性理论应运而生,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的本质属性。票据的无因性并非绝对,我国采用的是一种相
对无因性理论。但我国票据立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票据无因性原则,并相关条文有严重削弱无因性之嫌。为
了保证票据的流通,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票据法》应在立法中明确规定票据的无因性原则,以无?/p>
性为基础,相对性为例外,对缺陷条文做相应的修改,改变模糊不定的状态。关键词
:
无因?/p>
/
流通?/p>
/
票据?/p>
?/p>
/
相对性一、票据的本质属?/p>
(一)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的本质属?/p>
因为客观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票据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票据的特性,票据
是一种流通证券,流通性是票据的活力来源,现代票据失去了流通性,也就失去了生命力。流通功能是票据
最核心最基本的功能,现代票据制度是建立在票据流通的前提下的,票据的其他功能要得以实现,就必须保
证其良好的流通性。而票据之所以可以快捷地流通,票据的无因性是最关键的保障。因此为了保证票据的?/p>
由流通,各国票据法大多规定了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对无因性理论的讨论也一直是票据法的重要课题,票?/p>
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的本质属性?/p>
无因性的实质内容就是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相分离。只要一张票据在形式上具备了法定的记?/p>
条件,即使与原因关系等事实不符,也不影响其在票据法上的效力,不影响其票据本身的效力。这实质上是
票据的文义性使然,
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
即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
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p>
不得以文义之外的其他任何事实进行补充或变更。日本著名学者龙田节认为:“票据上的债务是基于票据行
为自身而发生和存在的,
和作为票据授受原因的法律行为
(买卖?/p>
消费借贷等)
存在或有效与否无任何关系?/p>
即使买卖契约无效或被解除,由此产生的票据债务也不受影响。?]换言之,票据权利的行使只以持有票?/p>
为必要,持有票据的当事人就是票据的债权人,其可以向任何一票据债务人主张票据上的权利,而无须证?/p>
取得票据的原因。“无因性理论的确立可以在转让票据时大大减少合法持票人的风险和审查责任,保护合法
持票人的权利,增强票据的信用功能,从而促进票据的流通。不承认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则会阻碍票据的自由
流通,影响经济的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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