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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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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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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政府采购贷”管理办?/p>
第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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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p>
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服
务措施,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p>
(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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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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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管理基本制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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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p>
省县级联社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章,结
合工作实际,制度本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贷”是指,各农村商业银
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统称信用社)?/p>
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p>
采购合同发放的,用于合同项下商品备货、生产和加工的贷款?/p>
第三?/p>
本办法所称贷款,包括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
票等信贷业务?/p>
第四?/p>
办理“政府采购贷”应坚持企业自主申请、依?/p>
政府采购合同、贷款资金封闭使用、合同款项为第一还款来源
的原则?/p>
第二?/p>
准入条件
第五?/p>
办理“政府采购贷”应要求企业满足以下条件?/p>
(一)依法核准登记有效,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注?